节能认证简介
节能认证是指依据各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活动。
产品节能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节”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节能、节水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电器、办公设备、照明、机电、输变电设备、建筑等产品的节能认证,以及工业水处理、城镇用水、农业排灌、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等产品的节水认证。旨在通过开展资源节约认证,促使消费者对节能产品的主动消费,引导和鼓励节能产品的推广和技术水平的进步。
中国产品节能认证标志,由“energy”的第一个字母“e”构成一个圆形图案,中间包含了一个变形的汉字“节”,寓意为节能。缺口的外圆又构成“C HINA”的第一字母“C”,“节”的上半部简化成一段古长城的形状,与下半部构成一个峰火台的图案,一起象征着中国。“节”的下半部又是“能”的汉语拼音第一字母“N ”。整个图案中包含了中英文,以利于国际接轨。
中国产品节能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属于中国产品节能认证管理委员会,使用权归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凡盗用、冒用和未经许可制作本标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澳洲MEPS认证
澳大利亚能源定额标签(The EnergyRating label)是一种比较标识,标签图形(如下图所示)包含一个矩形底座和底座顶部的一个半圆,这个半圆呈“表盘”状图形,标识星级定额。表盘半圆标有六星,沿着刻度盘的顺时针方向排列,星级越多,表明能效越高,运行成本越低。底座中间用数字标识该电器“正常”服务条件下的年(或每小时)评估的耗电量(洗衣机用水量),即CEC。
MEPS测试与登录注册
产品先要经过实验室测试,符合相关标准并取得测试报告,持有效测试报告给澳洲当地代理商向澳洲政府机构(如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提出MEPS登录申请,登录核可后,将获得授权信。MEPS对测试实验室没有要求,基本具有ISO/IEC17025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都是可以接受的,TOBY LAB在澳洲与新西兰皆有合作之当地代理商,可接受TOBY LAB 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向澳洲政府机构进行网上注册。
MEPS发出的授权信有效期为5年,除非测试所依据的标准有改版或变动,授权信的有效期方可能视情况有所异动。
“能源之星”标识要求为自愿性要求,但在节能管理与能效标准方面,它不仅在美国本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已成为了一个国际性的节能标志,已被加拿大、日本、欧盟、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引进。从1992年诞生到在,“能源之星”标准已经发布了4个正式版本,特别是2007年7月实施的代表计算机节能领域先进标志的“第四版计算机能源之星标准”使其成为节能产品的市场导向。加贴“能源之星”能效标签成为美国能效标识制度中影响范围最广、实施最为成功的一种能效标识制度。贴上了“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就标志着它已经获得了美国能源部和环保署认可的能耗指标,消费者主要依据该标签来选购节能产品,同时,依据联邦政令,还可获得政府的优先采购。
2009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EuP指令(2005/32/EC)的改写指令,《确立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2009/125/EC)(简称ErP Energy-Related Products),并在公布之日起20日生效。新指令正式生效后,将取代现行的EuP(Energy-using Products)指令。ErP = Energy-related Products,即能源相关产品。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的部件,它们作为独立部件针对最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或被交付使用,而且它们应能够被独立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ERP指令的主要名词:
1)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简称ERP): 是指依靠能源输入才能操作,以及那些用来发动、运送及测量该能源的上市产品。
2)执行措施-根据ERP指令批准为确定的ERP规定环境化设计要求或环境因素的要求。
3)生态学档案(Ecological profile)是指一种记述说明,描述该ERP整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生态投入与产出(如原料、排放及废弃物)。
4)环境化设计-将环境要素融入产品设计﹐以达到提高能耗相关产品在全生命周期环境性能的目的。
5)环境化设计规定(Eco-design requirement)是指任何一种关于ERPs产品或它的设计在提升环境绩效时的规定。
2005/32/EC指令属于筐架指令,已经进行了修改,新的草案已经正式颁布。
在指令(及草案)第34条明确指出,本指令是对现行共同体法律文件的补充,包括1992年9月22日关于用标签和标准产品信息表明家用电器对能源和其它资源消耗的第92/75/EEC号理事会指令、2000年7月17日关于修订共同体生态标签奖励计划的第1980/2000(EC)号欧洲.
CEC认证是由美国加里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 )于2005 年 12 月 30 日依法实施的电器能效法规(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该法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用电产品的效率,节约能源,减少气体排放和温室效应。
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出现在日常生活,“节省能源”将成为21世纪所有人必须面对的迫切问题。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CEC)即将在2006年7月1日针对AC-DC与AC-AC外部电源供应器的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全新的强制性标准,届时,几乎所有电子产品都将遭受冲击。
该标准将涵盖所有使用外部电源供应器(如充电器和适配器)的产品,包括手机、家用无线电话、便携式音乐播放器、掌上游戏机、玩具等,并要求这些产品在待机与使用状态下以更有效率的方式运用能源。
这意味着在2006年中以后,所有在美国使用,以及要销往美国的变压器、外部电源供应器、适配器、充电器都必须改变设计。
除了节省能源外,CEC的新规范也将在环保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据该公司统计,若所有加州的外部电源供应器都能遵循新的标准,则每年加州将能减少超过360,000吨的二氧化碳放射量,这个数目相当于60,000辆汽车的每年放射量。
该法规规定,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设备能效法规,该法规为58 类电气产品规定了能效指标要求、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按照该法规要求,电气产品必须由资质实验室按美国相应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国加州销售。
CEC是美国加州的强制申请认证项目。相关管控产品如Power Supply如要在美国加州境内销售,需在2006.7.1之前, 取得CEC 认证, 如果不能达到Appliance EfficiencyRegulation 新规范的要求申请装置, 一律禁止在美国加州贩售。